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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嘉政发〔2020〕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嘉政办发〔2023〕2号规定,将第六条中“对首次入围或排名明显提升的全国民营500强的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且当年实缴税收增速超10%(含)的制造业企业,当年增长超10%部分形成的市、县(市、区)地方贡献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删去;将第七条中“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嘉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到账10亿元(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以上的强链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删去;将第十条中“加快小微企业园运维机构培育,对注册在市本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开展实质性服务的小微企业园第三方运维机构,经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财政奖励”修改为“加快小微企业园运维机构培育,对开展实质性服务的小微企业园第三方运维机构,经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财政奖励”;将第十三条中“按‘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删去。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现就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建设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5大产业集群、5大新兴产业、5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首位战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地”建设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入贯彻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切实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长三角区域先进制造业基地、数字经济高地和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地。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6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40%以上,形成“555”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即打造1个世界级、1个国家级、1个长三角区域级、2个省级共5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5大新兴产业,形成5条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规上企业、百亿元以上企业数量3个倍增,世界和中国民企500强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全国和省内隐形冠军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二、聚焦产业链现代化,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
(三)打造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按照巩固支柱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的原则,在全市培育形成5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即:打造世界级现代纺织、国家级新能源、长三角区域级化工新材料和省级汽车制造、智能家居共5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采用区域激励、平台和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落实“一集群一机构”推进机制要求,对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培育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源、航空航天、生命健康5个新兴产业,实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采用区域激励、平台和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企业年营收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分档定额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五)推进五大产业链提升发展。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着眼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5大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发展,重点打造时尚链和新能源链2个标志性产业链,重点培育数字链、绿色链、健康链3个智慧特色产业链。建立一名联系领导、一个承载主体、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一个创新平台、一批重点项目、一个专家服务团队“六个一”推进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70%用于推进产业链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培育强链企业。实施企业规模和效益三年倍增计划,深化“领军企业”“瞪羚企业”培育,选择一批产业前景好、发展基础好、管理创新好的“三好”企业作为就地倍增试点企业,通过优化要素、专项扶持等政策倾斜,聚焦聚力,到2025年实现规模翻番、效益翻番。对首次入围或排名明显提升的全国民营500强的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且当年实缴税收增速超10%(含)的制造业企业,当年增长超10%部分形成的市、县(市、区)地方贡献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实施“雏鹰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2019年(含)以后升规且连续三年在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七)实施强链项目。编制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建立项目首报首谈和项目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建立以统筹规划、政策、项目、要素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一盘棋”大招商格局。围绕标志性特色产业链,争取省级“百项万亿”重大制造业项目和国家重大制造业项目的战略布局。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嘉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到账10亿元(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以上的强链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推动重大项目纳入国家专项和产业基金支持计划,对落地的重大招引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实施利率优惠政策。对强链投资项目,分类分档,按实施进度,采取退坡机制进行综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三、聚焦“万亩千亿”,提升产业集群载体能级
(八)提升平台产业集聚度。深入推进21个“万亩千亿”重大产业平台实质性整合提升,统一规划、管理和招商,与有关镇(街道)探索建立利益分享机制。鼓励集聚主导特色产业,按照“全市一盘棋、差异竞争、错位发展”的思路,每个重大产业平台明确1~2个主导产业,重大产业平台引进项目占主导产业的比重不低于80%,重大产业平台工业投资、产出效益占全市工业的比重不低于80%。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采用项目和平台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九)打造高质量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大力提升各级开发区功能优势,创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之地。充分发挥全市国际产业合作园平台功能,进一步深化与德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产业合作。实现省级以上国际产业合作园县(市、区)全覆盖,将国际产业合作园打造成为新时期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的新标杆、参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提升发展小微企业园。推动小微企业园集约发展,对存量小微企业园增加容积率达到2.0以上的,超过2.0部分折算成建筑面积,按照1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加快小微企业园运维机构培育,对开展实质性服务的小微企业园第三方运维机构,经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财政奖励。完善小微企业园配套功能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园服务联盟建设,对经批准并按照实体化运行、低成本收费、全方位服务的,经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增强制造业核心优势
(十一)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聚焦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和产业基础领域,发布核心技术(产品)需求目录和供给目录,对目录内项目给予激励支持。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行动,对经认定的国内、省内、市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和工业软件首版次的项目,分档给予15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实施产品“更芯换代”专项行动,推动传统产品向智能产品升级,对产品“更芯换代”项目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以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更芯换代”产品设计服务费超100万元的,给予设计机构分档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实施产业基础再造示范创建行动,瞄准产业基础高级化目标,谋划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项目计划,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二)实施品质标准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2家以上,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300个,新增“品字标”认证企业50家以上。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嘉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到2025年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总数达到500家。对获得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商标品牌示范(知识产权示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筑高能级企业创新平台,加强制造业应用研究,聚焦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创新企业研究院,按“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经认定制造业创新中心,采用平台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到2025年,建设创新企业研究院20家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50家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0家以上。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开展提高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限额标准试点,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力争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开展万名产业人才专业技术提升工程,鼓励企业与学校开展产教平台建设。加强企业家培养,依托嘉兴市企业服务平台培训补贴券服务为企业家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每年选派一批企业家到境外培训,培训费用予以减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五、聚焦制造方式转变,推进传统产业再升级
(十四)推进智能制造赋能工程。围绕标志性特色产业链,构建“一个行业+一批服务商+一批示范企业+一个行业级智能制造平台+一个专项政策”的“五个一”嘉兴智造新模式。采用竞争性分配、奖补退坡等方式,对智能化改造示范行业(平台、企业、项目),给予专项激励。到2025年,创建30家智能工厂、300个数字车间,实施3000个智能制造技改项目,传统制造业自动化改造和重点行业智能化升级实现全覆盖,努力将嘉兴建设成为长三角智能制造协同发展新样板、全国智能制造应用行业级新高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五)推进绿色制造提升工程。加快在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绿色园区培育创建。打造绿色供应链,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发挥供应链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建立长效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优先支持绿色工厂及绿色产品供应商纳入绿色供应链管理名录。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为企业、园区开展绿色示范工作提供绿色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为绿色制造体系政策推广、信息交流、咨询、培训、评估等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六)推进服务型制造推广工程。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向“制造+服务”转型,组织推广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调制造、信息增值服务、总集成总承包等新模式新业态。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300家。创建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对经认定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按照资助额度给予同比例资助。开展工业APP培育工程,对经认定的市级工业技术软件化示范企业(平台),给予20万元奖励。推进制造业企业与网络销售平台深度融合,对经认定的浙江制造“百网万品”最具影响力电商平台、最具魅力产品、最具诚信网店和最佳服务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七)推进共享制造培育工程。在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纺织服装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共享制造平台和共享制造企业,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共享制造平台(企业)50个以上。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共享制造示范平台(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嘉兴要素集聚功能
(十八)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探索土地复合利用供地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与商业和服务业用地合并,按综合用途供地。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产业用地空间规模,全市划定45平方公里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面积。每年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占年度出让土地比例不低于30%。每年盘活的低效用地,优先支持工业发展。鼓励工业制造业和生产性研发项目出让用地提容增效,对项目出让用地容积率低于1.5的,根据项目产业特点和地块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论证、集体会商,明确出让地价和项目发展要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项目出让用地容积率高于1.5的,每增加0.1容积率,建成后可根据产业水平和门类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九)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扩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和工业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加大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但暂时遇到困难的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形式,强化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资源保障,加大中小微企业的续贷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鼓励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嘉兴银保监分局)
(二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80天”;在施工图电子联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图审改革,大力推进施工图自审承诺制,提高施工许可效率;提高用水、用电、用气等市政公用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企业用水、低压用电和用气报装接入集成联办服务,综合运用系统对接、信息推送、容缺受理等措施,依托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申报材料清零;水电气供应企业在收到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送的信息后,采取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等措施,完成管线项目红线外铺设,在企业确认报装后1个工作日(8个工作时)内限时完成接通,实现“一个环节、一日办结、零材料、零次跑”;加快企业通关速度,鼓励企业提前申报,优化监管流程,精简进出口监管证件联网核查,促进企业申报便利化;优化时效性商品通关流程,加快现场通关验放速度;稳步推进国际业务申报“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业务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政务数据办、嘉兴海关、嘉兴电力局、嘉城集团、嘉源集团)
(二十一)完善企业服务机制。针对民营企业“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转型难”等大力实施“破六难”,全面落实企业减负政策,深化“暖心扶企”专项行动,优化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以企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常态化开展“连心帮企”活动,建立健全“一九千万”服务体系(即1个市级枢纽、9个实体化县级枢纽、1000家服务供给机构、服务10万家企业),形成“政策帮、事务帮、诉求帮、服务帮”的“四帮”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打响嘉兴“96871就来帮企业”的服务品牌。每年召开制造业发展大会,表彰一批绩效综合评价优秀企业、企业家和工匠,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重点行业绩效评价领跑企业投资补助系数提升至1.5,激发企业扩大投入、打磨产品、提升质量的热情与动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市政府已出台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在资金安排上,坚持“市区共担、突出重点”原则,自2020年起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根据工信资金管理办法拨付。

附件:1.嘉兴市制造业“555”现代产业体系(2025)
2.嘉兴市“5+5”产业集群布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嘉兴市制造业“555”现代产业体系(2025)

一、5大产业集群
1个世界级集群:现代纺织(千亿级原料+万亿级市场)
1个国家级集群:新能源(千亿级制造+千亿级应用)
1个长三角区域级集群:化工新材料(千亿级园区)
2个省级集群:汽车制造、智能家居
二、5大新兴产业
集成电路:硅片、晶圆、AI芯片、安防芯片等800亿元
人工智能:传感器、大数据等200亿元
氢能源:制氢、电池等400亿元
航空航天:无人机、通用航空设备、培训等400亿元
生命健康:养老设备、医疗大数据、检测诊断等200亿元
三、5条标志性特色产业链
两大世界级标志性产业链:
一条时尚链:以高端面料+时尚品牌为标志的现代纺织产业链
一条能源链:以核电光伏+运维输出为标志的新能源产业链
三大国家级智慧特色产业链:
一条数字链:以芯片(AI芯片、安防芯片)+大数据为特色的智慧家居(安防)产业链
一条绿色链:以氢能+整车应用为特色的智能网联车产业链
一条健康链:以医疗大数据+健康设备为特色的智慧医疗产业链


附件2
嘉兴市“5+5”产业集群布局

重点产业

2019年产值

2025

预期值

重点领域

布局

现代纺织

2545

5000

化纤、高端纺织、时尚

桐乡市、秀洲区、海宁市、平湖市

新能源

550

1000

核电及关联、光伏光热

海盐县、海宁市、秀洲区

化工新材料

1198

3000

C2C3C4和有机硅

嘉兴港区、平湖市、海盐县

汽车制造

364

1000

整车及电子、电池、电控、电机等关键零部件

南湖区、平湖市、桐乡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秀洲区

智能家居

440

1000

智能控制、集成家装

海盐县、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

集成电路

70

800

硅片、晶圆、封测

南湖区、海宁市、嘉善县

人工智能

——

200

芯片、传感器、智能终端

南湖区、嘉善县、桐乡市

氢能源

——

400

制氢、电池

嘉善县、海盐县、嘉兴港区

航空航天

——

400

无人机、通用航空设备

嘉兴港区、平湖市、秀洲区

生命健康

——

200

生物医药、养老设备、

智慧诊断

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桐乡市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嘉兴军分区,
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印发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