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及后续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渝人社发〔2009〕7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0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0〕1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2月29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1〕6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 (
渝人发〔2008〕141号)等有关精神,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及后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运行后如何进行常态管理的问题
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运行后,实行常态管理。三类岗位人员,可分别按空缺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补缺竞聘。
二、关于首次竞聘时职员岗位学历条件如何把握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和《
重庆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
渝人发〔2008〕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