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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甬政发〔2013〕7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16〕1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甬政发〔2022〕2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 国发〔2011〕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 ( 浙政发〔2012〕9号精神,促进我市农作物、林木、畜禽和水产种业快速发展,确立我市在省内种业强市地位,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整合种业资源,大力培育现代种业主体,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科技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种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开发相结合。加强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优良种质资源和先进技术与装备,加快提升优良品种培育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加强政府在种业发展中政策引导、市场监管等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种业研发和推广,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坚持扶优扶强与公平竞争相结合。加大对科研院所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骨干龙头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研究的财政投入,扶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种业小微企业成长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发展目标。以打造种业强市为发展总体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优势种业基地,健全种业管理体系,提高优良品种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推动种业成为宁波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到2015年,全市育成5个以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新品种,3个以上具有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的瓜菜新品种,建成2个省级以上重点林木种业基地,1个现代水产种业园区。着力打造1家育种创新能力强、生产加工先进、市场营销辐射面广、技术服务到位、“育繁推一体化”、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培育4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种畜禽核心企业。全市种子(苗)、种畜禽(水产)商品化率达到70%以上,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种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初步形成现代种业体系;到2020年,全市种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以上,基本确立种业强市地位。

二、重点任务

(四)创新育种体制机制。按照以商业化育种为主体的要求,明确科研分工。强化科研院所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以及地方种质资源搜集、鉴定保护和创新利用等方面的作用,为种子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支持种业骨干龙头企业建立育种机构,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市场化和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加快推进联合育种,开展种子种苗性能测定、评估与遗传交换,快速提升育种能力。

(五)培育种业龙头企业。以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为目标,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优势、区域优势或专业优势的龙头种子(苗)企业。通过政府引导,优化和调整种业企业布局,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产业;鼓励优势种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育种机构、育种人才、育种材料等种业科技资源;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或与科研单位联合研发新品种,向“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支持优势种业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内外市场,加速扩展种业规模;鼓励种子企业向种苗育供服务延伸,拓展种业经营业务;鼓励种业企业连锁经营,加快营销网络建设,改善经营终端设施条件和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六)加快优势良种选育。通过创建一批集科研育种与示范推广为一体的农作物、林木、畜禽、水产种业创新平台,加快优势良种(系)的选育与推广进程。力争到“十二五”末,3个甬优系列杂交稻组合、1个常规稻品种通过国家审定,年生产杂交稻种子500万公斤,推广面积1000万亩;常规稻种子400万公斤,推广面积100万亩。育成瓜菜新品种10个,推广面积100万亩;新育成国家级畜禽新品种(配套系) 2个,全市生猪供种(精)能力达到90%以上,种禽、种兔供种达到100%,并向全国辐射;新育成水产新品种(系)2个,推广面积达10万亩;选育林木良种20个以上。

(七)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依托科研院所,加强对现存及新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系统整理分类、保存和性状鉴定;加强优势种质资源保护,建立宁波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圃,加快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种质基因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

(八)加强种业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业生产基地区域布局,结合农业“两区”建设,着重建设一批设施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业生产基地。加强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瓜菜制种基地、种畜禽基地、水产苗种基地以及规范化水稻、瓜菜育苗(秧)中心、林木容器苗繁育中心的规划建设与用地保护。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4万亩,常规水稻繁种基地1万亩;建成传统优势蔬菜育种平台2个,育苗中心20个,瓜菜繁种基地2万亩;建成种畜禽育种平台10个,畜禽原种场5个、二级以上种畜禽场50个;建成国家级水产遗传育种中心1个,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5个,省级水产(原)良种场10个,水产种苗规模化繁育基地20个。

(九)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市、县、乡(镇)街道要大力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建设,鉴定新品种在本地区的适应性,有效降低新品种推广风险,充分展示新品种优良品性,发挥优良品种对农业增产增收的先导作用,为确定本地区主导品种提供依据,加快主导品种的推广应用。

(十)完善种子储备制度。健全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实行市、县两级储备,分级落实储备经费。种子储备任务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确保储备种子的数量稳定在全市农业生产用种规模的10%以上。优化主导产业种子风险储备结构,储备种子品种由专家论证后确定,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开展救灾种子栽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