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09-08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 (国税函〔2008〕747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第二点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