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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1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4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兰政办发〔2020〕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 ( 浙政发〔2011〕18号文件精神,继续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社会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市质量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兰溪市“十二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现就我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围绕发展抓质量、围绕转型抓质量、围绕民生抓质量、围绕服务抓质量的总体要求,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使质量工作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民生质量、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创新创先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努力实现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把民生优先、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根本宗旨。

(二)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原则。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意识,加快技术进步,推进自主创新,通过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提升重点行业质量水平、全面增强我市产品的竞争力、努力提高社会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四)坚持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树立全面质量观、全程质量观和全民质量观,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程,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诚信意识和环保意识,全面提升工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质量水平,使全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部分领域接近或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市七大工业支柱产业中的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15年,全市主导产业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主导产品各级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出口产品不出现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国际通报与退货,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率达到100%,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取证率达到100%,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工程质量目标。全市在建工程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资源节约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到2015年,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1项,省市级优质工程20项。

(三)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市服务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品牌培育机制,服务性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得到明显改观。其中在旅游服务行业要培育1个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在饮食服务业争创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1家;二星级以上市场达到5家;商贸、物流、交通、旅游、宾馆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四)生态与环境质量目标。力争到2015年,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成效,全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得到改善,公众参与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明显改善。全面完成主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20天以上,市域出境水Ⅲ类水达标率90%以上且逐年好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COD、NH3-N、SO2、NOx削减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优强企业加强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加强产业核心技术、自有技术的研发,积极开发和申报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报。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技术优势。鼓励企业加强国内外商标注册力度,减少无商标企业。

2.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把品牌战略作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主要抓手,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制定包括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钱江杯、鲁班奖、地理标志保护、老字号等一揽子的品牌培育规划,进一步明确品牌培育发展目标。围绕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制造业名牌,积极引导纺织行业争创浙江区域名牌;在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着力培育服务业名牌;支持企业创国际化品牌,培育出口名牌;在工程领域积极争创优质工程。进一步加大品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

3.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市各优势企业要积极争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培育“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化水平。在主要服务行业积极推行国家服务标准,对新兴服务行业, 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鼓励制定和实施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个以上,争取制订实施1个以上重点产业联盟标准,建设2个以上标准化重点项目,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60%以上。

(二)建立健全四大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依法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市政府要与全市各镇乡、街道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乡、街道都应设立专兼职质量安全监管员,落实区域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构建“大质量”、“大监管”的工作体系,有效整合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准备,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完善质量安全应急救援系统,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通过改造实验室,购置关键检测设备,人员培训等措施,加快建设“浙江省棉纺织品质量检验中心”,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利用检测中心的人才、技术和设备等优势,开展本区域纺织产品的质量检测,研究分析产品的质量趋势,提供产品质量分析诊断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相关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3.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建立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以服务大众、引导消费为目标,全面构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立涵盖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的质量信用综合平台,逐步实现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扶持和奖励守信企业,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营造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

4.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由各牵头部门分别对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领域的质量水平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评价报告。加强对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评估。积极开展重点行业的质量安全风险的预测。

(三)大力推进五大工程

1.推进质量基础工程。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性或自愿性认证,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2.推进质量惠民工程。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