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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 【全文废止】
浙政发〔2011〕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质量建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富民强省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就加快建设质量强省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建设质量强省,增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是破解能源、土地、环境承载力等要素制约,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加快产业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提高生活品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建设质量强省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摆到“十二五”发展的战略位置,努力向质量要资源、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实现全面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坚持宏观着眼、实体入手,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省,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三)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和全民的质量观,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制造大省”向“品质强省”转变,通过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促使全省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二、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增强质量竞争力
  (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质量创新。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高我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重点组织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重大科技专项及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以技术创新促进质量提升。到2015年,实施50个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培育500家创新型企业,商标注册总量达到70万件(其中国际注册6万件),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位居全国前列,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夯实质量基础。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争取标准“话语权”。推进全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11大重点产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地方服务、环境、能耗等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到2015年,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300项以上,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60%以上,块状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30%以上,建设200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六)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提升质量竞争力。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浙江品牌形象,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传统产业以联盟标准为纽带,培育区域品牌,带动形成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到2015年,累计培育创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浙江区域名牌100个、浙江服务名牌300个、浙江名牌产品3000个、驰名商标250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000件。
  三、建立健全四大体系,强化质量基础
  (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加快与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准入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确保质量安全有法可依。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八)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配套建立一批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建设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实验室。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服务。
  (九)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以“信用浙江”征信系统为载体,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浙江质量信用形象。
  (十)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增强质量建设引导能力。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省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每年开展质量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及全省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四、狠抓四大实体质量建设,提升生活品质和发展水平
  (十一)提升产品质量。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块状产业基本建立和实施联盟标准,推进转型升级。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办法,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全省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巩固深化“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活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到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中地产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分别达到93%、95%和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85%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十二)提高工程质量。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探索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为主体的勘察设计招投标评价机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狠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到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得到推广应用。
  (十三)改进服务质量。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到2015年,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推进5000家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