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2-30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条款修订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现将我市调整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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