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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双定户储税批扣的公告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双定户储税批扣的公告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全文修订

为进一步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江门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国税系统实行个体双定户储税批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体双定户储税批扣业务介绍

个体双定户储税批扣是指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在其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后,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由税务机关根据核定的应纳税额发出扣款指令,由相关银行自动将纳税人的税款集中扣缴入库的一种以缴代报的申报纳税方式。

二、储税批扣业务范围

实行储税批扣的纳税人为江门市国家税务局管辖的,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