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要求,东莞市国税局对本局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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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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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转发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 |
2007年5月9日 |
东国税发〔2007〕47号 |
2 |
2009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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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5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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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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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
201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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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6年4月27日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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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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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转发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 |
2003年5月21日 |
东国税发〔2003〕53号 |
2 |
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6年1月5日 |
东国税发〔2006〕2号 |
3 |
2015年10月8日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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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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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失效或废止条款 |
1 |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启用征收管理业务专用章的通知 |
2006年5月29日 |
东国税函〔2006〕109号 |
第三项中“新的业务专用章由市局征管科根据各分局的业务量统一刻制并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