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不断优化便民办税服务,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和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地税联合(协同)办理税务登记(以下简称:联合(协同)办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及对象
联合(协同)办证包括联合办理设立登记、联合办理变更登记、协同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联合办理设立登记、联合办理变更登记的对象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国地税共管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