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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3年度船舶车船税的通告【全文废止】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3年度船舶车船税的通告【全文废止】
2013年7月22日        穗地税发〔2013〕6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废止、失效或修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车船税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 粤府〔2011〕150号规定,现将我市征收2013年度船舶车船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在广州市范围内,属于本通告所附《船舶车船税税目税额表》(附件1)规定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船舶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通告规定申报缴纳车船税
前款船舶包括依法应当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船舶。
二、应纳税额
(一)船舶应纳税额见《船舶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二)购置的新船舶,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船舶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船舶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即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三、船舶的申报纳税时间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
2013年度船舶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时间为8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申报纳税地点
(一)在海事部门登记且船籍港为广州的船舶
纳税人申报缴纳2013年度车船税,补缴以前年度车船税及其滞纳金,应到广州海事局船舶车船税代征点办理。
(二)其他船舶
纳税人申报缴纳2013年度车船税,补缴以前年度车船税及其滞纳金,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上述地点具体地址见本通告所附《广州市各区(市)地方税务局地址和联系电话》(附件2)、《广州海事局船舶车船税代征点地址和联系电话》(附件3)。
五、申报纳税时需要附送的资料
1.船舶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相符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下同)。不能提供船舶登记证书的,提供船舶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等其他有关船舶技术指标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船舶技术指标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船舶核定。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新购置船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购买船舶发票等记录船舶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船舶信息变更申报
(一)船舶发生转让过户的,在海事部门登记且船籍港为广州的船舶纳税人应携带当年度完税凭证到到广州海事局船舶车船税代征点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其他船舶纳税人应携带当年度完税凭证到迁出地或迁入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二)已缴纳车船税的船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船舶被盗抢、报废、灭失的,在海事部门登记且船籍港为广州的船舶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广州海事局船舶车船税代征点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并办理报停或注销手续;其他船舶纳税人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上述业务。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船舶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七、办理减免税手续
下列船舶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船舶;
(三)警用船舶;
(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五)经国务院批准免征或减征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船舶;
(六)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
(七)依法不需要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港口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船舶;
(八)公共交通船舶。
符合本条第(四)、(五)、(六)、(七)、(八)项规定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在2013年度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可咨询主管地税机关。
八、逾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依法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其他事项
(一)纳税人在申报纳税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66-2或登陆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咨询。
(二)本通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三)本通告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船舶车船税税目税额表.doc
2.广州市各区(市)地方税务局地址和联系电话.doc
3.广州海事局船舶车船税代征点地址和联系电话.doc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1

船舶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注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200吨每吨

3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201吨-2000吨每吨

4

净吨位2001吨-10000吨每吨

5

净吨位≥10001吨每吨

6

游艇

长度≤10米每米

600

长度指游艇总长

长度11-18 每米

900

长度19-30 每米

1300

长度≥31米每米

2000

辅助动力帆船

每米

600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附件2

广州市各区(市)地方税务局地址和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越秀区

地方税务局

第一办税服务厅:诗书路9

81903612

第二办税服务厅:广九大马路4

83865751

海珠区

地方税务局

广州大道南917

12366-2

荔湾区

地方税务局

第一办税服务厅:西华路98

81042023

第二办税服务厅:浣花西路1

81400093

天河区

地方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珠江新城华利路59

12366-2

员村征收厅: 员村三横路24

龙洞征收厅: 广州市龙洞东路一横路一号

白云区

地方税务局

三元里税务所:广花五路白云花园华益街5-7

86328672

嘉禾税务所:广花五路白云花园华益街5-7

86095187

同和税务所:广州大道北2076

37356910

石井税务所:白云区石井镇石潭路246

86418515

太和税务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41

87429394

人和税务所:白云区人和鹤龙六路15

86459852

神山税务所:广州市白云区神山大道西126

86061085

竹料税务所: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街55

87446376

江高税务所:白云区江高镇夏花三路483

86201481

钟落潭税务所:广从七路988

87405721

涉外税务所:政通路47

86390387

黄埔区

地方税务局

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丰乐大厦

82394730

南岗税务所:黄埔东路2886

82030980

长洲税务所: 长洲街金洲北路575

82201026

花都区

地方税务局

新华税务分局:新华街云山大道35

86857132

雅瑶税务分局:新华街秀全大道5

36804166

炭步税务分局:炭步镇南街工业区

86745365

赤坭税务分局:赤坭镇广源东路3

86715220

狮岭税务分局:狮岭镇杨赤线团结路

86933611

花山税务分局:花山镇花山大道中流溪河南

86848629

花东税务分局:花东镇凤如路

86849182

番禺区

地方税务局

城区税务分局:市桥街东环路455

84660002

大石税务分局:大石街朝阳东路

34781233

钟村税务分局:钟村镇礼贤路1

34713818

南村税务分局:南村镇兴业路1038

84768416

石碁税务分局:石碁镇荔新大道31

84558330

石楼税务分局:石楼镇沙浦路西一街6

84659090

沙湾税务分局:沙湾镇沙湾大道5

34739930

从化市

地方税务局

街口税务分局:街口街青云路293

87962848

鳌头税务分局:鳌头镇前进中路103

87676663

太平税务分局:太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回归路1

87813777

温泉税务分局:温泉镇105国道边温泉中队旁

87836133

良口税务分局:良口镇105国道侧

87852818

吕田税务分局:吕田镇广新路18

87856476

增城市

地方税务局

荔城税务分局:荔城街健生西路42

82629732

新塘税务分局:新塘镇汇美丰华路1

82698565

仙村税务分局:新塘镇仙村大道

82935359

石滩税务分局:石滩镇解放路6

82922570

三江税务分局:石滩镇三江中山中路142

82917312

永和税务分局:新塘镇永和新新中路44

82971327

中新税务分局:中新镇新墩路17

82862882

派谭税务分局:派谭镇榕林路14

82821216

开发区

地方税务局

西区税务分局:开发区创业路19

82027940

东区税务分局:开发区创业路19

82027876

高新区税务分局:科学城彩频路9B座一楼(广东软件科学园内、中信银行东侧)

32052026

永和区税务分局: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79

32221279

永和区税务分局九龙征收点(含原九佛和镇龙征收点):镇龙大道75

82877131

萝岗税务分局:萝岗区汇星路81

82082203

南沙开发区

地方税务局

第一税务分局:南沙开发区金隆路28

84686801

第二税务分局:万顷沙镇新兴路76

84945484

第三税务分局:黄阁镇黄阁大道麒麟新村黄梅路412-414

34681030

第四税务分局: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育才路9

84955020

东涌税务分局:东涌镇东兴三路164

84905367

大岗税务分局:大岗镇环镇西路21

84996996

附件3

广州海事局船舶车船税代征点地址和联系电话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7

82354121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征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地铁三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38920402

广州黄埔海事处处本部代征点

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293

82294328

广州番禺海事处处本部代征点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口岸大街5

84690065

广州内港海事处处本部代征点

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西兴隆大街37

84265521

广州南沙海事处处本部代征点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口岸查验单位综合楼一楼

39911931

广州新港海事处处本部代征点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港前路海事大楼

82212769

广州新塘海事处处本部代征点

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海关大道仓边路4

82778114

广州花都海事处花都港代征点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河心洲七巷25

8686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