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2014年1月30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废止、失效或修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第一条第(五)项“对单个企业年度征收额按500万元定额封顶。”修改为“对单个企业年度征收额按466.67万元定额封顶。
根据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