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6〕769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国税发〔2006〕49号
,市局以京国税发〔2006〕103号
转发)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列举范围内消费税税款抵扣凭证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规定,第一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规定,第二条第(二)款2015年5月22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