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丽人社(2016)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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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丽水市本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6日
丽水市本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丽水市本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定工作,加强对基地的管理,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 (
丽政发〔2015〕78号
)要求,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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