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 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 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4-13 桂地税发〔1998〕6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桂地税发[2007]19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