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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1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八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19〕69号规定,继续有效 。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0〕110号规定,继续有效 。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1〕64号规定,继续有效 。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85号)精神,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范围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从事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机构及其他机构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近三年拟申报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考评内容

(一)上课、说课和评课。上课要求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把握教学重、难点,尊重学生,注重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培养良好学习习惯。说课要求说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及教学理论等。评课要求评教学目标、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课堂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效率等。

(二)能力、效果和影响。能力应主要考察申报者上课、说课、评课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效果应主要考察申报者所教学生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形成和健全的人格塑造情况以及学业成绩情况。影响应主要考察申报者的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风格在校、区县、市内外同行中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影响。

第四条 考评重点

(一)学校专任教师。以上课为侧重点,综合考察其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影响。其中:上课占50%、说课占30%、评课占20%。

(二)教研机构研究人员。以评课为侧重点,综合考察其教研能力、教研效果及教研影响。其中:上课占20%、说课占30%、评课占50%。

第五条 考评组织

(一)分级组建考评小组。市教委分学科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正高级教师申报者进行考评。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分学科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高级教师申报者进行考评。各学校(单位)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一级、二级教师申报者进行考评。

(二)考评小组专家构成。各级考评小组由有关领导和同行专家组成,以同行专家为主。学校(单位)考评小组由5-9人组成,市、区县学科考评小组由3-5人组成。

第六条 考评等级

教学水平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成绩有效期为3年,从考评当年起算。下列情形可免教学水平考评:

(一)申报正高级教师,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二)申报高级教师,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曾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教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中初级教师,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三等奖及以上。

第七条 考评方法

(一)教学能力考评。由考评小组在考评的前一天告知考评的内容和要求,申报者按要求进行上课、说课和评课。考评小组通过听上课、听说课、听评课,对申报者教学能力进行评价。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其上课情况须提供一节课的教学光盘。

(二)教学效果考评。由考评小组通过召开学生(教师、教研员)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教学档案等方式进行。

(三)对教学影响考评。由考评小组通过召开校内、区县内、市内同行教师(专家)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者,书面向所在学校(单位)书面申报。

(二)单位推荐。所在学校(单位)根据岗位限额及申报者的一贯表现,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推荐。

(三)组织考评。各级考评小组按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考评,并写出考评报告。考评结果按层级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第九条 附则

各区县教委应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教学水平考评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市正高级、高级教师上课、说课、评课要求,制订中初级教师考评要求。



附件:1.重庆市正高级、高级教师上课说课评课要求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评分参考(学校教师)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评分参考(教研员)

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

5.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统计表

6.教学水平等级证书



附件1

重庆市正高级、高级教师上课说课评课要求



一、上课要求

(一)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教材(课型)特点和学生实际,提出的课堂教学目标全面恰当。

(二)教学重、难点确定科学,教学度、量安排合理。

(三)尊重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教学,注重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师生民主平等,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四)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精讲得当,适时点拨,潜移默化地融进思想教育。

(五)正确传授知识,并以知识为载体,传播学科优秀文化,指导学习方法,注意迁移应用,激发学生求知欲、好奇心,培养学生兴趣、意志等心理品质及良好习惯,着力开发学生思维、想象及创造力。

(六)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合作探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课堂留有足够时间,让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动笔,积极参与学科能力训练与实践活动,着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七)课堂调控得当,教学反馈与矫正及时充分,当堂训练成效显著或正确率高。

(八)课堂气氛热烈活跃,教学信息多向交流,各类学生学有所得,达到预定教学目标要求。

(九)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合理使用教具及信息技术教学手段,力求教学方法最优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

(十)教师教态自然,教学用普通话,语言规范,板书工整,创意新,教学机智,教学应变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扎实。

二、说课要求

(一)说课的内容

1.说教材。即说明本课教学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与作用,说明本课确定的教学目的及其教学重点、难点等,体现说课者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

2.说教学方法(包括教法和学法)。主要说明本课设计教法和指导学法要点及其优越性,说明在教学中如何操作实施、指导运用、其预期效果等等。

3.说教学过程。主要介绍本课时安排与教学程序,各教学环节的衔接、组合,以及课堂重要提问与操作要点等等(这是说课的重要内容,最集中体现说课者的教育思想及教学能力)。

4.说板书设计。说板书在教学过程中的展开程序,板书与教学内容的关系等等,从而展示说课者的教学思路及教学技巧。

5.说教学理论。即阐明本课教学设计的各种理论依据,如说教材理论,就要指明分析教材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及其重难点的理论依据,包括学科课程标准依据、学科理论依据、教育学心理学依据等等(说理论可以贯穿在前面几项说课内容之中,不必单独列项阐述。它是说课的核心和重点,直接展现说课者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体现说课者所具有的现代教育理论的研究与实践能力)。

(二)说课的语言

说课者要使用独白语言和教学语言。

1.独白语言,是独自向评审专家及有关领导说课时的用语。要做到语言简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讲述自然生动,切忌念稿或背稿。

2.教学语言,即暂把听众(评审专家及有关领导)当学生,仿课堂教学用语。主要在说明教学过程或教学方法时使用。如说明课堂导语、结束语、课堂提问或答问举例,语文、英语等学科朗读示范等。使用教学语言表情达意生动形象,能真实再现说课者课堂教学情景,利于听者了解说课者处理教材和课堂调控能力,领略其课堂教学艺术水平。

三、评课要求

(一)评教学目标。看教学目标是否准确合理。主要看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确定的教学目标,是否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有清晰明确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方面的显性目标,又有随机渗透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隐性目标),是否切合学生实际,促进学生学科能力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评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看是否实现“主导”和“主体”的最佳结合,是否体现学生是课堂学习和个性发展的主体,体现师生协调一致,思维定向,心理同步,形成教与学的共振、合力。

(三)评课堂教学结构。看是否形成多通道、多层面、多向性信息交流。看是否在教师主导作用下,在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课堂教学形成同桌互助、小组合作、全班共学的动态组合、立体交叉网络结构,呈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多通道、多层面、多向性信息交流。

(四)评教学过程。看教学过程的有序性和波动性是否和谐统一。看教师是否能依据学科(课型)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设计教学过程的时空序列,使之生动活泼,富于变化。看教师是否能在教学过程中适时调整教学节奏、容量和心理气氛,使学生始终保持最佳的学习心态,课堂呈现最佳的教学情景。

(五)评课堂训练。看是否着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看课堂教学是否以训练为主线,在科学的训练中指导学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质疑问难,学有创见,勇于实践,积极进取,养成创新思维的品质和习惯,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六)评教学方法手段。看是否实现教学方法最优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是否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选用与之适应的具体的教学方法,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教学深度融合,充分调动学生视、听等多种感官,使学生生动、直观、形象地获取知识技能,收到学得快、记得牢的效果。

(七)评课堂气氛。看课堂教学是否实现师生之间民主平等,合作教学,学生之间愉快和谐,既有大量的信息交流,又有充分的情感交流,努力营造课堂氛围。

(八)评教学反馈。看是否适时反馈,有效调控。看教师是否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现状,注意调整学习内容,纠正学生的学习偏差,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提高学习效率,达到预期目标。

(九)评教学效率。看教学高效率是否达到三个70%以上,即教学时间利用率70%以上,70%以上的学生获得输出的70%以上的信息。

(十)评教师(课堂)基本功。主要看是否做到教态自然,语言规范,板书工整,具有教育机智和应变能力,特别是注意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附件2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评分参考(学校教师)

考评内容

考 评 标 准

得分

等级

上课

(50分)

1.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41-5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31-40分)

3.不符合规定的上课的基本要求(0-30分)



说课

(30分)

1.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21-3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11-20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说课的基本要求(0-10分)


评课

(20分)

1.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15-2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8-14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评课的基本要求(0-7分)


总 分


考评等级:优秀(90分-100分),合格(71分-89分),不合格(70分及以下)。


附件3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评分参考(教研员)

考评内容

考 评 标 准

得分

等级

上课

(20分)

1.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15-2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8-14分)

3.不符合规定的上课的基本要求(0-7分)



说课

(30分)

1.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21-3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11-20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说课的基本要求(0-10分)


评课

(50分)

1.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41-5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31-40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评课的基本要求(0-30分)


总 分


考评等级:优秀(90分-100分),合格(71分-89分),不合格(70分及以下)。


附件4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

申报人


申报

学科


工作单位


现任

专业

技术

职务


人员

类别

(√)

学校教师( )教研员( )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单位

推荐

情况

(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影响三方面情况)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考评

小组

考评

情况

上课

说课

评课

总分





(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影响三方面综合结论):


综合考评等级


考评小组组长签字


考评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统计表

考评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申报职务

申报学科

教学水平

等级











































































































附件6

教学水平等级证书


同志:

你申报 级教师职称(职务),参加 学科教学水平考评,经考评结论为 等级。有效期三年,至 年 月。


(考评单位)

20 年 月 日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