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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意见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1〕36号


发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自然资规〔2019〕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自然资规〔2021〕10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坚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是市场配置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基本制度,它建立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基本原则,有利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和抑制行政权力干预土地市场,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土地出让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予以坚持和完善。
  当前,我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少数城市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仍存在着地价非理性上涨的可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以“保民生、促稳定”为重点,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严防出现高地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调整完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