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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全文废止】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全文废止】

甬政发〔2013〕1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16〕1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甬政发〔2022〕2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在保障城市建设所需空间、优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调控能力偏弱、收储范围过小、市区联动不够等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12〕16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统筹,完善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体制机制

  强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加大统筹力度,形成“三圈三线”的收储开发格局。“三圈”为约80平方公里的核心圈、约500平方公里的绕城高速圈、约2650平方公里的市六区圈;“三线”为轨道交通沿线专项储备、重大线性交通工程配套储备、海岸线围涂造地统一储备。

  (一)建立“指标换空间”的统筹办法。以绕城高速圈为重点,由市统筹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改产生的新增土地规划指标。对开发条件成熟的区块,规划指标优先覆盖,市区联合收储,实现共同开发、共同受益。

  (二)建立健全土地收储一级开发工作和归口管理制度。市统筹六区内城市建设空间前期开发的主导权,土地收储、一级开发项目的审批权,收储计划和出让计划的审核权。市区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收储由市储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批准;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各区政府不得擅自开发。市储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的归口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研究制订、项目谋划和审核把关、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

  (三)实行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的年度计划管理。建立健全“一库四计划”运行机制。建立市区统一的储备土地信息库,市六区政府、各管委会储备土地统一入库管理,明确“入库”和“出库”的管理办法,做到“一个池子蓄水”。市六区政府、各管委会商有关从事专项储备的主体后,确定年度做地计划、收储入库计划、出让计划和资金计划(含融资)等四个年度总计划,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将有关内容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综合应用多种政策手段强化统筹力度。将规划红线控制、基础设施配套、年度土地计划指标等作为调控和统筹手段。对于可收储空间尚未纳入年度开发计划的,由市规划部门先行划定“储备红线”,开展实质性控制。对市区联合拟开发地块,土地指标由市政府根据开发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优先考虑向收储开发区域配套,区块内的基础设施配套通过一级开发来解决。

  (五)全力构建职责清晰、多方协同、运行高效的一级开发模式。实行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基本的一级开发模式。各级储备中心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并提供启动资金。一级开发企业可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组织开展“七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储备优先”要求,落实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大配套等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土地储备中心可作为一级开发主体,直接运作一级开发项目。

  鼓励和培育国有独资企业成为一级开发的重要主体,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国有独资企业发展战略,培育其成为大型的专业化一级开发商。同时,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多渠道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宁波民间资本充裕和一级开发企业专业化管理等独特优势,通过纯出资、实质参与做地等方式,吸引其进入一级开发各领域。

  (六)不断提高土地运营水平。中心城区土地是最稀缺的发展资源,要通过高水平的规划谋划,尽可能提升有限土地附加值。合理有序布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政府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大型商业项目,以优质项目拉动和改善区块土地开发条件。要做精做优储备区块内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以优质配套提高区块内可出让土地增值空间。对总体开发方向定位明确的重大区块,探索“招商关口前移”方式,在区块进行收储和一级开发前,开展主题招商,引入具有丰富策划规划经验、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一级开发战略投资主体,从区块的概念性规划编制到投入一级开发资金到以商招商全程参与,以优质开发使政府规划更具有落地性、区块土地价值更具增值性。

  二、项目引领,多方合力做大市级土地储备规模

  要全力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二规合一”工作,谋划土地开发新空间。立足三年,按照“激活存量、优化流量、扩大总量”的目标要求,制订专项行动计划,生成和落实一批投资量较大、开发条件较好的储备项目。

  (七)盘活三江片土地资源,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形象。启动本级存量土地整体盘活开发项目。用三年时间,对市储备中心直接收储的存量土地,采取“整体打包、市区合作推进、分片同步开发”方式,进行一级开发,使上述土地由“毛地”成为具备供应条件的“净地”。

  深化一批老三区低效用地二次开发项目。综合运用政府土地储备、“退二进三”等政策,谋划二次开发低效用地项目。分类确定其开发方式和运作模式,用三年时间进行分批实施。

  加快推进各类封闭储备项目的进度。按年度计划,市政府加大对市六区政府及城中村改造办、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城投公司、两江投资公司等专项储备和一级开发主体监督指导力度,加快土地出让速度。

  探索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收储开发。将地下空间开拓为土地储备新空间。由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