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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2013年08月28日财政部财关税〔2013〕47号公布 实施)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08-28
海关总署:
为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相关政策,现就旅客经平潭“一线”、“二线”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1.对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按现行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对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