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政发〔2022〕41号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8日。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 ( 胶政发〔2017〕77号)同时废止。
附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项目目录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项目目录
序号 | 减免事项 | 减免依据 |
1 |
棚户区改造项目 |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 国发〔2013〕25号) |
2 |
公共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1〕4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 国办发〔2021〕22号) |
3 |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造项目 |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2〕20号) |
4 |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2〕20号)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 |
5 |
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
6 |
对使用自筹人防经费、人防事业收入经费或集资修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防工程及地面配套设施 |
济南军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1989〕济字第86号 ) |
7 |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 》 ( 鲁政发〔2013〕29号) |
8 |
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多层工业标准厂房(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 |
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多层工业标准厂房(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 |
9 |
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多层工业标准厂房(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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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5〕63号) |
11 |
其他符合国家、省减免配套费政策的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