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亩均论英雄”差别化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亩均论英雄”差别化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甬亩均办〔2021〕6号

各区县(市)、管委会亩均办,市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差别化财政奖补手段,特制定《宁波市“亩均论英雄”差别化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宁波市“亩均论英雄”差别化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 甬政办发〔2021〕13号),强化“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规范差别化财政奖补政策的执行和管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依据
(一)《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 甬政办发〔2021〕13号)第七条,关于建立实施财政激励约束机制相关要求,即“优先支持A、B档经营主体、宗地、平台申报和享受市级财政奖补政策;C档经营主体、宗地、平台减半享受市级财政奖补政策,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D档经营主体、宗地、平台不予享受市级奖补政策(国家、省、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除外),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
(二)《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