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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云地税发〔1998142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1998-04-20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2015年5月13日起第五条废止

各地、州、市、县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22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下发以后,因有关政策未得到及时明确,影响了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为尽快贯彻契税有关法规、规章,防止税源流失,保证契税收入的及时入库,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征收机关务必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