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湘地税发[2004]20号 2004-3-15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湘地税函〔2007〕186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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