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7-04-03 甬国税函〔2007〕9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 (
国税函〔2007〕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工作,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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