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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全文废止】
川国税办发〔200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修订并重新发布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19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