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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阳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措施(第一版)》的通知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阳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措施(第一版)》的通知
惠阳府办〔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惠阳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措施(第一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惠阳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措施

(第一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精准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对医疗机构和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物资供应企业、公益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受影响行业和小微企业等类型纳税人,依法全面落实备案类减免、困难性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等业务。对受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加快兑现扶持企业发展资金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困难的企业,由各预算主管部门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加快审核拨付,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审核确认)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相关企业或机构按政策享受财政贷款贴息补助。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惠阳支行〕

四、加强保障性金融服务

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责任单位: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惠阳支行〕

五、减轻企业租金负担

对没有拖欠租金和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区管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1个月租金;对没有拖欠租金和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免收第1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2、3个月租金。区属国有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度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事务中心、区市场物业管理总站)

六、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扶

按照“一企一策”和“逐步复工、分批复产”的原则,成立工作专班,指导企业制定疫情处置工作预案,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受疫情直接影响的外贸企业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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