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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总发〔2016〕1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22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 财税〔2016〕84号规定,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