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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
临财资〔2022〕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2023年9月25日规定,现行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现将《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


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中央、省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市属事业单位新增通用资产配置。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配置相关资产,参照本标准执行。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资产主要是指通用办公设备、电脑软件和办公家具等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需要配置的资产。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是指满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办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不包括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

本标准所称电脑软件,是指用于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用于文字、表格等公文处理)和防病毒软件。

对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办公设施及电脑软件,应按照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一般以国产品牌(包括合资品牌)为主,优先购买国家认定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和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电脑软件应当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不得配置非正版软件。

第五条  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标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第六条  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实物量标准实行双向控制:

(一)按工作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量设置标准;

(二)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设置标准。

电脑软件实物量标准按照单位计算机数量实行单项控制。

第七条  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购置通用资产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购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数量。

第八条 价格标准是购置通用资产的价格上限。购置通用资产,应当在满足基本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

第九条  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效益。

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因计算机硬件报废,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经单位内部技术部门鉴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

第十条  中央空调按专业标准配置,单体空调按本标准配置。

第十一条  办公用房的配置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配置,依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处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单位购置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物品、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五条  对本标准执行后,违反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更新和调整本标准。

第十七条 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同级财政部门未制定配置标准的,参照执行本标准。

第十八条  本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第十九条  本标准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通用办公设备、电脑软件配置标准

2.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1

通用办公设备、电脑软件配置标准


序号

资产名称

实物量上限(台、套、件、组)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要求

1

台式电脑(含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非涉密单位: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5000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2

笔记本电脑(含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7000

6

3

掌上电脑

按需要配备

6000

6

4

办公软件

1个授权(许可)/电脑;采用网络授权(许可)、用户授权(许可)等方式配置的,应当低于上述标准。单位应当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

600元/授权(许可),特殊工作需要:1400元/授权(许可)

5

5

防病毒软件

1个授权(许可)/电脑;采用网络授权(许可)、用户授权(许可)等方式配置的,应当低于上述标准。单位应当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

客户端:100元(含1年服务费)/授权(许可);服务器端:1400元(含1年服务费)/授权(许可)

5

6

A4打印机

黑白

编制内实有人数的60%;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

1500

6

彩色

2500

6

A3打印机

黑白

7500

6

彩色

15000

6

票据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6

7

普通

按需配置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计算。

15000

6年或复印30万张

高档

1台/单位

35000

8

一体机/传真机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2500

6

9

扫描仪

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计算

4000

8

10

数码

相机

普通

按需要配备


主要承担宣传、执法业务的单位经批准可按需增加配备

3500

6

高档(含镜头等配件)

1台/单位

15000

8

11

数码摄像机

1台/单位

主要承担宣传、执法业务的单位经批准可按需增加配备

5000

8


12

电视机

按需要配备

5000

6

13

单体空调

1.5P以下

房间面积在40㎡以下

3500

10

2P

房间面积在60㎡以下

6000

10

按需要配备

房间面积在60㎡以上

10000

10

14

碎纸机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

1000

6

15

固定式

根据会议室面积情况配置

会议室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上的可以配置1台。

26000

8

便携式

按需配置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10000

8

备注: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设备的价格。


附件2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序号

资产名称

实物量上限(台、套、件、组)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要求

1

办公桌

1套/人

厅级:4500

15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处级:3000

科级及以下:2000

2

办公椅

厅级:1500

15

处级:800

科级及以下:500

3

沙发

三人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处级以上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双人以上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科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双人以上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

3000

15

双人

2000

15

单人

1500

15

4

茶几

1个/办公室

1000

15

5

桌前椅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40%计算

600

15

6

茶水柜

1组/办公室

1500

20

7

书柜

厅级:2组/人

厅级:2000

15

处级:2组/人

处级:1200

科级及以下:1组/人

科级及以下:1000

8

文件柜

厅级:2组/人

厅级:2000

20

处级及以下:1组/人

处级及以下:1000

9

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20

10

衣橱(更衣柜)

1组/办公室

厅级:2000

15

处级及以下:1000

11

会议桌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下:1400元/平方米;50-100(含)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800元/平方米

20

12

会议椅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600

15

备注: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2022-07-31
2022年7月29日,临沂市财政局印发《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临财资发〔2022〕12号,以下简称《配置标准》)。为便于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理解相关内容,认真执行相关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将资产配置标准作为把住资产管理“入口”关的重要工具。2016年5月,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19年9月,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均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标准配置资产。

二、起草过程

为更好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市财政局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配置标准》,经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配置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我市实际,从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配置的通用资产价格上限、数量上限及以及最低使用年限等方面作出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一般以国产品牌(包括合资品牌)为主,优先购买国家认定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和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二是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标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3部分。实物量标准是购置通用资产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购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数量。价格标准是购置通用资产的价格上限。购置通用资产,应当在满足基本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效益。

三是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按照工作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量以及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实行双行控制。

四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临沂市财政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