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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级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级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扬财建〔2023〕20号
各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功能区财政局(财审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发〔2021〕68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扬州市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级补助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3日
 

扬州市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级补助实施办法


为健全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发〔2021〕68号),以及《市区普通公路养护市级补助办法》(扬财建〔2022〕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范围

各区(功能区)列入市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县道、乡村道。

二、市级补助资金

1、基数补助

2015年下划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基数,由各区(功能区)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