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安市契税适用税率的批复【全文废止】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安市契税适用税率的批复【全文废止】

川财税〔2015〕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0年7月13日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川财法〔2021〕7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地方税务局:

来文《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适用税率的请示》(广市财税〔2015〕312号)收悉。

根据《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