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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批复
川地税函〔2004〕208号   2004年6月9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确定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请示》(宜地税发[2004]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