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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
闽政〔2015〕30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要求,大力提升全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进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继续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深化,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打造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产品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服务标准体系,主导产业和核心企业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含水产品)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2015、2020年分别达3200个、3800个以上,主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2015、2020年均稳定在96%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按职能牵头落实)。

  ⑵工业产品(不含食品和药品,下同)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培育一批优势企业、知名品牌和名牌产品,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2015、2020年分别稳定在90%、91%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省质监局牵头落实)。

  ⑶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大中型食品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大力推行GB/T22000或HACCP认证。重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食品和药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和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省经信委、省质监局按职能牵头落实)。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水平保持全国总体平均水平之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率控制在国家、省规定范围内,一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闽江杯”省级优质工程奖,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⑴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2015、2020年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2015、2020年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均达到100%,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能牵头落实)。

  ⑵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能牵头落实)。

  3.服务业质量目标。到2020年,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业质量标准,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业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⑴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建成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银行业、现代物流业、移动通信业顾客满意度2015年均达到80以上,2020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福建银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能落实)。

  ⑵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民政、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零售(超市)、旅游(导游、旅行社)顾客满意度2015年分别达到76、75以上,2020年力争达到80、78以上,养老服务业(机构养老)老人满意度2015年达到75,2020年力争达到80。(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按职能牵头落实,省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能配合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发挥企业在质量强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履行质量检验检测义务,落实售后服务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生产、经营和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落实)。

  (二)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企业与社会等重大质量关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创建区域性品牌。健全完善省市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对“质量标杆”等质量管理先进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县级政府质量奖,激励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积极引导我省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品牌价值测算工作,推动品牌从定性认定到定量测算,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省质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落实)。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工程建设的动态监管力度,完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率。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知情人举报,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资格审查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落实)。

  (四)持续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推进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著)名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推动传统产业以联盟标准为纽带,培育区域品牌,带动形成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我省产品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到2020年,全省驰名商标达420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80个,地理标志商标达310件,福建名牌产品达1500个,福建省著名商标达5000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达50家(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经信委按职能牵头落实)。

  (五)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认真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活动,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融合,提高科研成果的标准转化率,着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制定并实施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进一步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在旅游、物流、会展和社区管理等领域选择相关项目进行重点突破,建立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质量地方标准。提升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支持我省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到2020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0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2000项以上(其中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方面的标准60项以上,服务业地方标准100项以上),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累计600个以上(省质监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