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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6]3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二)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8-2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9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ОО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6〕99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07-10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规定,全文废止。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自2003年10月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