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7〕6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6〕8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福建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省农业厅为召集单位,成员由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商务厅、文化厅、旅发委、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省电力公司、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组成,日常事务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干部定点联系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制度,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2015〕3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5〕149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闽政办〔2016〕2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