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规定,2018年7月5日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转让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