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驻盐高等院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全文失效】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驻盐高等院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全文失效】

盐政办发〔2009〕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盐政发〔2012〕126号)规定,予以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盐政发〔2021〕17号规定,全文废止

射阳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 苏政办发〔2009〕4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驻盐高等院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驻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二、资金筹措
  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