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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通政办发〔2016〕1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通政发〔2017〕5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通政发〔2020〕3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通政发〔2023〕3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和《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22号)、《南通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区域性试点实施方案(2013~2017)》要求,加快我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区域性试点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南通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为抓手,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装备、交通运输组织、交通科技与智能交通、交通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增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南通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建成绿色低碳型交通运输网络体系、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装备体系和集约高效型交通运输组织体系,率先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率先夯实绿色循环低碳能力基础,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达到领先水平、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公路、示范场站、示范港口、示范航道、示范公交和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绿色驾培等示范企业,全面完成南通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任务。
  到2020年,全市公路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到100%,港口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70%,其中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及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率要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中新能源及清洁燃料车辆比例分别达到35%和75%,集装箱码头轮胎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和电动、混合动力RTG覆盖率达到100%,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覆盖率达到100%,干线航道水上ETC覆盖率达到100%。与2010年相比,全市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6%和1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20%和22%,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1.6%和28%,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26%和30%。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1.更加注重科学规划,构建完善立体式、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岸线和水资源,充分发挥低碳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实现多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效能。〔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全面推广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循环低碳建设、养护及运营管理技术应用,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国省道公路改扩建项目沥青路面旧料“零废弃”,循环利用率达100%。积极推进低碳公路、生态航道建设,大力推广低碳水路运输。〔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积极推进沿江沿海港口经济区建设,落实部省沿江港口区域一体化战略。建设服务长江中上游的转运港区,提升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构建与深水航道充分对接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连申线航道整治,强化干线航道互联互通。〔市港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有序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完善公交配套道路和桥梁的建设,推进等外农村公路和现有农路危桥的升级改造,完善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和绿化美化,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市域城镇化发展提供先行推动力。〔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强资源节约管理与综合利用,建立跨部门、跨项目的建设协调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交通、水利、城建等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建设时序的沟通协调,实现土方资源的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就近消化工程弃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着力推进绿色低碳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完善铁路、港口和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集疏运通道体系建设。推进航空提档升级,进一步支撑空港经济区建设,打造长三角区域航空客货集散中心,提升城市竞争力。〔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强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基础设施污染防治。〔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应用
  1.严格控制排气污染。继续推广应用国V车用汽、柴油,做好清洁油品供应保障工作。完成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运输装备升级,大力推广LNG、CNG等清洁能源车船,布局建设加气站、充换电站等配套设施。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短途客运为重点,加快出租汽车“油改气”步伐,大幅度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为动力的营运车辆、船舶市场比重。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步伐。〔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推进内河船舶运力结构调整,继续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加快老旧落后船型淘汰和更新改造,加强船舶洗舱水管理。按照江苏省关于内河发展液化天然气船舶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鼓励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提高港口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大力推进港口RTG“油改电”或采用混合动力、港口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海事局、市环保局、市港口局、市供电公司〕
  (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组织转型
  1.加快构建以城市公交、市镇客运班线和镇村公交为基本框架的三级城乡客运网络,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城市”建设,积极开展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总结推广出租汽车电话召车服务。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加强公交换乘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公共自行车等慢行交通发展,完善布局服务站点,倡导低碳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2.加快经济、高效的货运物流体系和物流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多式联运,积极推进集装箱发展,推进在铁路沿线地区布局无水港,加强公水铁联运、江海河联运。大力推动运输装备的大型化和专业化,从输入端减少运力需求量,实现能源使用减量化。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等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推广标准化运输、封闭运输,积极推进船舶的专业化和标准化。大力发展甩挂运输,依托江苏甩挂运输联盟,推进区域性甩挂运输信息平台建设。〔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3.加强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和退出管理,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及其配套文件,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燃料消耗量检测合格的车型方可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禁止不达标车辆进入营运市场。〔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推进各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深化“互联网+”在出行服务、货运物流服务中的应用,加快“综合运输管理系统”建设,拓展公铁水空和城市交通“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依托“畅行南通”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多样的出行综合信息服务,大力推广全民低碳出行绿色积分活动。提升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功能,全面实现南通都市圈客运联网售票。加快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建设,推进普通国省公路重要节点监测全覆盖。完善提升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深化公交一卡通跨省市互联互通。推进建设内河干线航道船闸电子收费系统(ETC),实现100%的覆盖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依托省市绿色(低碳)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开展交通运输能源节约、资源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