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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
镇建房管〔2022〕67号
USHUI.NET®提示:2023年新出台《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镇江市区商办用房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镇建房管〔2023〕 56号
各区财政局、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市税务局有关分局:

现将《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0日

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


根据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和镇江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镇建房管〔2022〕54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将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三年内,个人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补贴与其他同类型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或重复享受。

二、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4月29日(含当日)至2025年4月28日(含当日);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三、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享受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四、申领审核

(一)线上申领。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1.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是否享受过其他购房契税补贴的情况。

2.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向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确认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情况。

3. 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份额及收入归属区域。

4.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APP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如有疑议,市住建部门根据各部门初审意见给予解释。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APP软件通知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填写相关承诺书,提交相关表格和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完成收件受理,缴税地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