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海盐改按南方海盐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海盐改按南方海盐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1996-02-26 财税字〔1996〕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一)》 ( 财政部令第103号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