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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变更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变更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5〕154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5-11-04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日接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来函,由于其进行产业重组,要求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 ( 财税〔2003〕46号)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3]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