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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和车辆图片要求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和车辆图片要求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55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6-08-18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优化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编列免税图册,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启用新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和《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图片及资料扫描图片要求》(见附件2)。
本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中的附件1和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
2.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图片及资料扫描图片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和车辆图片要求的公告》的解读

2016年08月30日????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进一步优化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编列免税图册,经商工信部同意,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以下简称96号公告)中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和车辆图片要求的公告》对96号公告附表1进行修改,增加以下内容:
1.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公告》批次;
3.产品批准生产部门名称,批准证书或文件号码;
4.选装装
【车辆购置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