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4-01-1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有关规定,现对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一、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