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3〕35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规范本市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订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经2023年第1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予以印发,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01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为规范本市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修订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并印发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工作规范》起草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物权编有关不动产的规定和国家层面有关不动产登记政策,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关于压缩时限、简化流程、精简材料的工作要求;规范近几年我市新增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记工作,解决日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梳理了《民法典》中不动产登记相关条款,整理了近年来国家层面与市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同时借鉴了上海、广州等地的经验做法。本规范新增了林权类登记等内容,修订了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内容、共有方式变更的登记事项等内容,规范了申请材料。

《工作规范》广泛征求了向中央单位、市级单位、区级单位、行业专家、行政相对人等五十余个部门意见,汇总完善并形成了最终稿,共计23章9万余字。

二、《工作规范》修订的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