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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市规划国土发【2016】101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