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办法的通知》等四个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 ( 金政办发〔2016〕99号)规定,第五点“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保障力度”第2小点加大财政扶持。支持培育试点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设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对列入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按省奖励标准给予1:1的地方配套支持。对列入省、市“三名”培育试点企业,上年实现的增加值和利润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比前一年环比增长部分,由地方财政参照该额度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金华市区企业按60%奖励。修改为:第五点“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保障力度”第2小点加大财政扶持。支持培育试点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设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对列入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按省奖励标准给予1:1的地方配套支持。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7〕3号
)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9〕27号
)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19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