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网络经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5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金政办发〔2017〕3号
)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4月9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金政办发〔2019〕27号
)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19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网络经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关于加快网络经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网络经济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努力打造“浙中人才谷”,更好地推动金华经济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鼓励网络经济人才自主创业。支持市区现有园区设专区建立大学生网络经济创业园,鼓励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园创办网络经济企业,经市人力社保局、市网络经济局认定,享受3年办公用房和仓储用房房租补贴,享受创业启动资金资助、贴息贷款和有关奖励等。
二、建设网络经济公共服务平台。探索设立网络经济创新研发中心,联合高校、企业推进网络信息技术研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小型创业平台,吸引网络经济初创型企业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