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肇庆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有关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8号公告有不一致的,以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8号公告为准。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肇庆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 ( 税总发〔2013〕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3〕658号)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暂行)》的公告
【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