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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2015-11-11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条款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3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第一、二条废止,第四、五条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内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加强财产行为税基础管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统一纳税申报表后续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要求,现就在浙江省(不含宁波)范围内启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专用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专用纳税申报表包括: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二、为方便个人纳税人纳税申报,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自行申报(包括纳税人自行进行网上申报和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上门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和《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车船税纳税申报
【房产税】相关法规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
【车船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