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6〕12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7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6]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