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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7〕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鄂政发〔2019〕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鄂政发〔2025〕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6〕60号)精神,发挥社会力量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加强政策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开放合作,完善市场机制,促进社会投资,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体目标。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创新驱动形成产业发展优势。全省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品优质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涌现一批知名自主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竞争力居于全国前列。到2025年,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以人才为根本、市场为导向、资本为支撑、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高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创新能力。

  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民非组织等创新资源,搭建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发挥我省在医学、中医药、材料、自动化、通信等领域的科研优势,在基础理论、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先进技术、系统集成等方面形成研发优势。引导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各类研发机构。(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残联)

  2鼓励新产品研发。结合我省实际,引导企业研发重点康复辅助器具。将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数字化平台等作为重点支持的研发领域。优先将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护理照料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等作为主要发展领域。鼓励研发改善普通人群生活品质的产品,满足各类消费群体的需求。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经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残联)

  3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促进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依托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应用的优势单位,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业孵化和双创示范工作。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业创新评选活动,宣传康复辅助器具知识、推介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目录、科技成果及转化项目信息。(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民政厅)

  4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发展,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残联)

  (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1打造产业集群。科学规划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国家辅助器具华中区域中心和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建设,依托武汉全面改革试点城市产业集聚优势和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打造一批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生产基地,发展区域特色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逐步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切实增强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残联)

  2实施品牌战略。发挥武汉装备制造业基地优势,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群内重点实施智能制造、智能辅具研发、康复机器人、增材制造以及国际先进康复设备等项目,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

  3促进制造体系升级。通过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加大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全流程、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加快设备更新升级、降低生产成本。通过鼓励企业加快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等技术装备应用,服务企业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形式,切实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应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为产品品牌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残联)

  4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围绕支持品牌建设和竞争优势建设,鼓励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促进产业要素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建设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型企业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优化生产服务系统,做大做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水平,增强产业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民政厅、省残联)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把科研、技术、推广、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为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支持。

  1加大对康复辅助器具高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机构培养技术领军人才。鼓励康复辅助器具研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和项目。打造生物医学工程、康复临床医学、材料科学、智能技术、信息系统学、制造科学等学科人才聚合创新机制,为形成研发、设计核心竞争力提供保障。(责任部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残联)

  2积极拓展康复辅助器具人才学历教育。鼓励将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知识纳入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教育以及医师、护士、特教老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积极组织康复技师、社区康复专业人员、专业社工人员、残疾人就业指导人员参加康复辅助器具知识的继续教育。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企业为教师实践、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业各类人才培养,及时满足发展需要。(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残联)

  3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职称评定有关政策。积极发挥全省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作用,每年定期开展初、中、高级技工职业技能鉴定。(责任部门: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

  (四)完善服务体系。在加快产业发展、扩大市场有效供给的同时,积极发挥康复辅助器具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民生等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社会服务体系。

  1推进康复机构建设。加快全省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康养服务机构,逐步构建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枢纽,以乡镇和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中心为支撑,以社会化康养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服务网络。逐步建设完成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真正将康复辅助器具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身边,提高康复辅助器具有效供给。将孤儿、困难失能老人和残疾人的康复辅助器具公益项目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益项目在推进产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保障民生等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2增强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重点推进骨科、眼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积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服务群众需要,推进消费升级,促进供需有效衔接。(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残联)

  3加强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将老年人康复训练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相结合,满足保护、看护、照料等功能需求,提高老年人康复服务水平。关注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为残疾人教育和就业提供辅助支持,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为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发挥积极作用。扩展居家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生产,将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康复辅助器具建设,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康复辅助器具设备。(责任部门: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五)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法治保障、透明高效的市场监管格局。

  1完善法规政策。推广《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保障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社会保险、司法鉴定、社会福利及其支付制度等落实。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